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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存在471年沒有王陵,夏王去哪了?三星堆考古成解密突破口

目前關于夏朝存在時間的最早記載是古本《竹書紀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此后,國家夏商周斷代工程根據(jù)一系列夏文化的考古發(fā)現(xiàn),采信了這一記載,將夏朝的年代框架擬定在了公元前2070年至前1600年。

但就連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也不得不承認,存在471年的夏朝,在考古發(fā)現(xiàn)上其實被分割成了兩截。后半截,也就是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這里發(fā)現(xiàn)了宮殿建筑群和大量青銅器物,處處呈現(xiàn)著王都氣象,因而被判定為夏朝中晚期都邑所在。

而前半截的夏王朝,在考古學上并沒有所謂的“王朝氣象”,作為二里頭文化前身的新寨遺址、王城崗遺址在整個龍山文化時代并不占據(jù)主導地位,似乎只是萬國林立下的普通聚落。

所以,二里頭遺址就成了研究夏朝以及夏文化的重點。

這其中,王陵和貴族墓葬的考古發(fā)現(xiàn),又成為重中之重。因為隨著等級制度的產(chǎn)生,王族和貴族生前死后往往會產(chǎn)生大量的歷史遺存,隨葬有大量的隨葬品,這對于至今沒有文字出土的二里頭而言,可以用于判定絕對年代,窺見當時的社會制度結構等,研究價值要高灰坑和普通平民墓葬。

如果能從王族陵寢中找到與文獻記載相佐證的文字或實物證據(jù),那么無疑會產(chǎn)生甲骨文自證商朝存在那樣的顛覆性效應,徹底推翻西方對夏朝的質疑之聲。

那么二里頭的大墓考古情況如何呢?

根據(jù)二里頭考古統(tǒng)計,40余年來,已發(fā)掘的二里頭文化時期墓葬總數(shù)為400座,但墓壙面積超過2平米的貴族墓葬只發(fā)現(xiàn)9座。

至于比貴族墓葬還要等級高的王級墓葬,截至目前還沒有發(fā)現(xiàn)。

值得一提的是,1978年時考古隊在二里頭二號宮殿基址北側發(fā)現(xiàn)一處長5.3米,寬4.35米的大坑遺存,沒有發(fā)現(xiàn)人骨和陪葬物,當時的考古隊認為該處遺存規(guī)模與殷墟婦好墓相當,推測是被盜掘后的夏朝王墓,故而稱之為“1號大墓”。

但到了2002年,考古隊對“1號大墓”進行二次發(fā)掘后,最終弄清楚了所謂的大墓其實是一處是帶有夯土井坑的水井,實際深度達到了9米,“烏龍”了。

就在2002年當年,3號基址中院和南院接連發(fā)現(xiàn)了5座墓葬,出土了鼎、盆、爵等典型二里頭文化器物,其中3號墓出土了震驚考古界的綠松石龍形器,墓主頸部有海貝串飾,數(shù)量超過90枚,腰間還掛有銅鈴(唯一的一件青銅器)。

3號墓也是迄今為止二里頭發(fā)現(xiàn)的最高等級的墓葬。那么這個墓有沒有可能是某一位夏王的墓葬呢?(夏朝君主稱“后”,為了便于理解,本文統(tǒng)一稱夏王)

在傳統(tǒng)印象中,能用龍做陪葬品的,似乎只有帝王才有資格,但其實這并不適用于夏商時期,“龍”和“自稱朕”至少在秦漢以后才成為王權的獨有象征。

而3號墓的墓制特點,并不符合夏王的身份。

首先,3號墓與其它貴族墓葬在同一墓葬群,從位置和墓壙規(guī)模上看墓主地位并沒有高出其它未出土龍形器的墓葬。

其次,從陪葬裝飾來看,3號墓和鄭州商城97:ZSC8ⅡT166M6墓主頸部均有相似的由海貝串成的項飾,而后者身份已被甲骨文證實是殷商王朝負責宗廟禮儀的大巫師。

第三,《詩經(jīng)》中曾有一段描述周王在宗廟祭祀時的場景,神職人員“龍旂陽陽,和鈴央央”的用具和3號墓出土物十分契合,綠松石龍形器有乘龍駕云、溝通天地的寓意。

所以,考古工作者根據(jù)埋葬位置和明顯帶有宗教意味的隨葬器物,最終判定3號墓墓主是宗廟區(qū)負責宗教神權事務的貴族或王室成員,而非某位夏王。

既然目前已知的最高等級的3號墓葬也被排除了夏王的可能,那么真正的夏王又在哪呢?

二里頭遺址的絕對年代在公元前1750年至公元前1520年,如果我們堅信夏朝存在了471年,那么二里頭作為都邑占據(jù)了一半時間,也就是至少會有8-9位君主在此立都;如果我們把二里頭文化作為整個夏朝來看,那么則會有17位君主在此“龍御天下”。

在講究“居葬合一”習俗的夏王朝,既然貴族墓葬多數(shù)都在宮殿區(qū)、宗廟區(qū)附近被找到,那作為更高等級墓葬的王族墓地,為何不見蹤影呢,這些夏王都去哪了?

有沒有一種可能,夏朝還也沒有形成森嚴的墓葬等級制度,歷代夏王死后沒有葬入王族獨享的王陵區(qū),以至于所謂的夏王墓與其它貴族墓混在一起,無法準確識別呢?

在搞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把夏朝的情況,和先夏以及商周時期做一個縱向對比。

1.先夏時期。中國究竟什么時候開始有王陵的呢?應該說,只有出現(xiàn)了國家并產(chǎn)生了國王以后,才有可能出現(xiàn)王陵。在新石器時代末期,最早產(chǎn)生國家政權的浙江良渚遺址,就率先出現(xiàn)了明顯區(qū)別于一般貴族的墓葬群。

在良渚遺址西北的反山,考古發(fā)現(xiàn)了人工筑成的墳山,共發(fā)現(xiàn)大墓11座,這些墓葬的特點是普遍出土了神人獸面紋的玉琮(代表宗教領導權)和玉鉞(代表軍權)等稀世珍寶,不僅有漆棺和木槨,而且隨葬品往往多達數(shù)百件。這些掌握著經(jīng)濟和行政特權,能夠調動大批人力修筑墳山的墓主,身份毫無疑問是良渚的掌控者—國王。

 

同樣的情況在距今4300年的山西陶寺遺址也有發(fā)現(xiàn)。陶寺遺址共發(fā)現(xiàn)墓葬1000座,雖然沒有構筑像良渚一樣的君主專享的王陵區(qū),但總面積3萬平方米的墓地,卻有著十分明顯的階級劃分:89%為小墓,10%為中型墓,只有1%為大墓,這些大墓墓主衣著華麗,身上所蓋麻布被反復折疊達10 層,并隨葬有龍紋彩繪盤。這種差異,對應的正是君主、貴族和普通平民三個等級。

2.商周時期。相比先夏,商周兩個王朝的的喪葬禮儀已經(jīng)很成熟,王陵更容易識別。比如:殷墟西北崗東西長450米,南北寬250米的這塊區(qū)域就是歷代商王獨享的王陵區(qū),墓道均為四條,按昭穆順序從東至西一南一北交替排列。周王朝的王墓同樣有著獨享王陵區(qū)、亞字形墓道、“天子駕六”車馬坑等易識別特征。

所以,商周對王墓的考古難點并不在于找不到王陵,而是因為王陵屢遭盜掘,無法準確判定所發(fā)現(xiàn)的陵寢究竟是哪一位君主的。

夏朝作為上承良渚、陶寺早期國家政權,下啟商、周統(tǒng)御萬邦國上之國的中國第一個世襲制王朝,君主不享有最高等級的墓葬禮制,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二里頭已經(jīng)明確被判定為夏朝中晚期都邑了,那么作為夏朝最高統(tǒng)治者的夏王們,去哪了呢?

三星堆的考古發(fā)現(xiàn)或許能成為解開這一謎團的突破口。

說起三星堆,很多人第一印象是驚世駭俗的青銅器,也有人把它歸總到“古蜀文明”的序列。但其實,三星堆還有另外一重身份:夏朝的活化石。

從考古發(fā)現(xiàn)來看,三星堆并非土生土長的古蜀文明,而是典型的“外來戶”。按照地層關系,三星堆所在的成都平原考古學文化可劃分為:寶墩文化(時間約相當于新石器時代至夏朝),三星堆文化(時間約相當于商初至周初),十二橋文化(時間約相當于西周至春秋)。

其中:寶墩文化在當?shù)赜兄逦陌l(fā)展脈絡,屬于典型的蜀地土著文化。但繼寶墩文化之后的三星堆文化,卻同前者沒有繼承關系。

從日常陶器(代表下層平民)來看,三星堆文化陶器主要有①高柄豆、②盉、③鬶、④鳥頭柄勺、⑤壺、⑥觚、⑦鬲形器等,其中①高柄豆、②盉、③鬶、⑥觚、⑦鬲形器都是二里頭文化的常見器物,而非成都本土的寶墩文化。

從青銅器和玉器(代表上層貴族)來看,三星堆文化的青銅器劃分為明顯的兩大類,一類是讓人咋舌的人像、縱目面具和神樹等,另一類則是銅牌飾、銅鈴和銅尊、罍,在早于三星堆文化的國內(nèi)諸多遺址中,只有二里頭都邑的貴族墓葬出土有銅牌飾、銅鈴。

而三星堆出土的玉器主要是璋、戈、琮、璧、瑗、環(huán),與二里頭出土玉器器類相同,特別是玉璋,是夏文化的典型器物。

三星堆遺址的這種文化面貌表明,上至統(tǒng)治階層,下至普通平民,都帶有濃郁的夏文化標簽,這種意識形態(tài)領域近乎全盤“夏化”的情況,絕非是文化交流的結果,而是族群主導所造成的。

換言之,三星堆文化是夏遺民進入成都平原后與蜀地諸多土著文化碰撞融合形成的全新文化,并且這批夏遺民中有為數(shù)不少的原夏朝上層集團。

既然三星堆遺址中出現(xiàn)大量的夏文化禮儀及宗教等精神層面用器,那么我們從三星堆人的祭祀和對生死解讀的方式,自然也能窺見夏王陵寢的情況。

自1986年以來,三星堆遺址累計發(fā)現(xiàn)8個祭祀坑,但祭祀坑周圍并無王陵。不過,祭祀坑所呈現(xiàn)的面貌卻耐人尋味。

首先,三星堆8個祭祀坑的出土文物基本為破碎殘損狀態(tài),并發(fā)現(xiàn)有焚燒痕跡。但這種人為毀壞和焚燒并非是后世“毀墓”者所為,而是三星堆人在埋葬之時就有意為之。聯(lián)想到二里頭遺址M1、M3、M4、M5號墓葬存在類似情況,很顯然,這說明夏人葬俗中的確存在“碎物葬”或“毀器習俗”。

其次,3號和4號坑在象牙堆積和填土堆積之間均明顯發(fā)現(xiàn)有一層灰燼。2022年新清理出的8號坑,先是埋藏眾多大小不一、質地各異的銅器,其上埋藏大量象牙,再之后于南、北兩側填充夾雜紅燒土塊的黃褐色粉沙土,之后鋪滿整坑灰燼,再之上填充夾雜大塊紅燒土和“石磬”碎塊的黃褐色粉沙土,最后填土掩埋。

金銅玉器顯然無法燒成灰燼,那么在象牙和填土之間的灰燼究竟是祭祀時直接填入的,還是焚燒某物后所產(chǎn)生的遺留物呢?三星堆人又為什么要把大量財富統(tǒng)一砸毀焚燒并分層埋葬呢?

1998年,考古隊在成都南郊十街坊遺址發(fā)掘了一批寶墩文化時期(蜀地土著文化)公共墓地,特征是皆為圓角長方形豎穴土坑墓,人骨完整;但2004年,在廣漢仁勝村發(fā)現(xiàn)的三星堆文化時期公共墓地,特征卻是人骨零亂不全,僅存模糊的朽痕,人骨與墓底同時被夯砸的跡象十分明顯。

換言之,在夏人進入成都平原后,古蜀人原本的正常人骨入殮變成了將尸體和墓底同時進行夯砸。

上文已述,三星堆文化上至統(tǒng)治階層,下至普通平民,都帶有濃郁的夏文化標簽,既然下層平民墓葬存在這種看來不可思議的“自毀”習俗,那么三星堆祭祀坑代表的上層集團所呈現(xiàn)的“毀、燒”現(xiàn)象,也就容易理解了。

三星堆的歷代最高統(tǒng)治者死后,可能正是采取了這種喪葬處理方式,在某處集中王陵區(qū)被焚燒砸毀了,故而后世無法找到王陵。又或者,原本我們所認為的祭祀坑其實就是王陵,在象牙和填土之間的灰燼不排除是人骨焚燒后的產(chǎn)物,三星堆人祭祀的正是死去的先王。

如果上述推測最終得到驗證的話,那么夏朝沒有王陵的原因,似乎也就很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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