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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對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分析

要揭穿鳳凰山事件事實真相,已經并不取決于孟照國的神奇故事了,而是這異軍突起的百名目擊鳳凰山南坡白色物體的證人。如果沒有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就憑孟照國自述的故事本身,是根本就不可能證明其故事的真實性的。而有了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目擊證人,甚至無需孟照國這個角色,也能通過排除法來證明鳳凰山確有外星飛船降臨。即使是不能通過排除法來進行證明,鳳凰山南坡有外星飛船降臨的可能性卻是始終存在,這仍將導致“疑似外星飛船降臨事件”。任人怎么懷疑,也難以予以否定。這即意味著,哪怕是孟照國自己當場承認自己是在說謊,也并不會對鳳凰山事件的“疑似真實性”產生太大的影響。所謂擒賊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只有將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通通打掉,才能徹底終結鳳凰山事件。

第一節(jié):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是鳳凰山事件的唯一證據(jù)

為什么說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是孟照國與李洪海目擊外星飛船事件真實性的唯一“證據(jù)”呢?這是因為整個“鳳凰山事件”沒有任何確鑿的物證,發(fā)生在孟照國身上的一切怪異行為現(xiàn)象都存在可能是外星人所為也可能是孟照國本人所為這兩種可能性,而在科考隊所引入的五個“旁證”中,其中四個“旁證”都不能證實鳳凰山事件的真實性,就只剩下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

第二節(jié):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

只有搞清楚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有什么共同特點,才能將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分析。他們有什么共同特點呢?用兩句話可以概括:第一句話,他們的目擊時間全都在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前,而將目擊經歷講出來的時間則全部是在聽說了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后。也就是他們在看到的時候不說,在聽到的時候卻要說。這眼見為虛耳聽為實的現(xiàn)象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但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全都解釋清楚了這一點,這就是第二句話,那就是當時他們雖然全都看到了鳳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體,但由于觀看距離的原因,當時卻全都沒有看清楚那到底是個什么東西。

在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當中,會不會有哪怕只是極個別的例外?沒有,也絕對不可能有。當年10月份,四方聯(lián)合科考隊在紅旗林場的大力協(xié)助之下,進行了地毯式的全面調查,統(tǒng)計了當時所調查到的10多名曾目擊過白色物體的證人的目擊時間范圍,最早目擊時間是5月29日,最晚時間是6月7日,也就是調查報告中提到的該林場職工翟士成、佟忠偉在這一天分別在山上從不同的地點角度看到了鳳凰山上的白色物體。雖然他們的目擊是和孟照國與李洪海近距離目擊外星飛船為同一天,但他們都是在聽說了孟照國的神奇故事之后才“恍然大悟”說出這一經歷的。而當時目擊白色物體的這10多名證人,在表明自己確實看到了白色物體的同時,也明確表明了由于觀看距離的原因,并不清楚那白色物體到底是什么東西,只是以為是地球上的什么東西。這說明這10多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具有筆者概括的兩句話共同特點。顯然這僅僅只是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中的一小部分證人,一小部分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是否可以完全涵蓋其他所有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筆者會不會以偏概全?不會,只要稍加分析,就會發(fā)現(xiàn)其他所有的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是不請自來地鉆進了筆者所概括的兩句話共同特點當中。

其它所有的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屬于四方聯(lián)合科考隊調查之時的“漏網之魚”,他們所講述目擊經歷的時間更晚,被后來的調查者“打撈上岸”,完全符合“而將目擊經歷講出來的時間則全部是在聽說了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后。”那么在第一句話的共同特點里就只剩下一個問題,他們的目擊時間是在孟照國講述的神奇故事之前還是之后,或者說有沒有在孟照國講述神奇故事之后的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發(fā)生?筆者結合當時的情況進行分析。

其一,孟照國講述目擊外星飛船事件到四方聯(lián)合科考隊進駐紅旗林場進行調查,其間共有四個月的時間,在這四個月的時間之內,不僅有山河屯林業(yè)局宣傳部長關洪聲寫的新聞報道,同時也有眾多飛碟研究者和媒體記者前往調查采訪并發(fā)布調查報告及新聞稿件。再加上紅旗林場居住區(qū)絕大多是林場職工及家屬,總共也只有幾百戶人家,因此這四個月的時間里,足以使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故事傳遍紅旗林場居住區(qū)內的每一個角落。而四方聯(lián)合科考隊進駐紅旗林場進行調查取證之時,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一起發(fā)生在孟照國講述神奇故事之后的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這是一個完全空白的階段,也是一個分界線。而后來進入紅旗林場進行調查的飛碟研究者,按孟照國自稱的每月接待好幾批這一說法,最保守的估計每月也至少有一批調查者進入紅旗林場,但也都沒有攔截到或者說發(fā)現(xiàn)有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發(fā)生。

其二,當孟照國的故事沸沸揚揚之后,如果有人再次看到了白色物體,如果不是因為膽小怕事,就令人匪夷所思了。首先是這個看到白色物體的人顯得非常無聊,因為大家都知道那是外星飛船,這個時候再裝模作樣地沒有前往看個清楚,就沒有太多的理由讓人相信。也就是說,要么就沒有看到白色物體,要么就是直接了當?shù)乜吹酵庑秋w船,不存在再次看到白色物體的證人,只存在看到外星飛船的目擊證人。但翻遍所有調查報告,目擊外星飛船的證人就只有孟照國與李洪海兩個人,沒有其他任何一個人。

其三,即使是真的出現(xiàn)有因膽小怕事的人再次目擊了白色物體,顯然他知道那白色物體意味著什么,他既然要說出這件事,肯定是趁熱打鐵,在第一時間將他的目擊經歷講述給人聽。這將直接引起兩方面的反應,其一就是曾組織取證隊上山的林場工會主席周穎其人。在6月9日上山取證未果之后,一直關注著這件事情。如果有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物體發(fā)生,很難想像他(她)會坐視不理。其二,就是對外星飛船有著極大興趣的山民,如果真的有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發(fā)生,也極難想像他們會無動于衷。既使是在工會主席周穎坐視不理和山民們無動于衷的情況之下,新的目擊事件這一信息仍然會傳播開來。但事實上無論是林場工會主席還是山民,都未曾有新的舉動,同時繼續(xù)不斷到來的調查者也從未發(fā)現(xiàn)有這樣的新的目擊白色物體的信息和證人。

通過這三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其他所有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其目擊時間依然是在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前,只不過他們將目擊經歷說出來的時間更晚罷了。

因此,其他所有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符合筆者概括的第一句話的共同特點,在搞清楚了這一點之后,他們都會自然而然地進入筆者概括的第二句話的共同特點之中,因為他們當時看到了不說而在聽到的時候才說,總得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這必然是因為當時沒有看清楚,這是唯一的合理解釋。也就是說,筆者所概括的共同特點,完全涵蓋了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一個也不能少,一個也跑不了。當我們搞清楚了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之后,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三節(jié):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不能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

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既然是當時全都沒有看清楚,這就說明他們并不知道白色物體到底是什么東西,因此他們自己是根本不可能證明白色物體就是外星飛船的,更何況他們當時連“以為”都未曾“以為”過那會是外星飛船。連他們自己本身都還沒有搞懂那東西是什么,就用他們還沒有搞懂的東西來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恐怕天底下從來就沒有這樣的邏輯。一句話,百名目擊證人不能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

那白色物體不就是外星飛船嗎?怎么就不能夠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了呢?這是因為百名目擊者所看到的白色物體之所以被人們直接認為是外星飛船,并不是由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自己所證明的,而是由孟照國來進行證明的。而孟照國的故事正是我們需要搞清真?zhèn)蔚,孟照國的故事在此時仍然只是一個未知數(shù),這個未知數(shù)是絕對不能用來證明任何東西的。一旦我們排開了孟照國的證明因素,那么這百名目擊色物體的證人所唯一能證明的就是鳳凰山南坡有一個看不清楚的白色物體。那么這個白色物體到底是不是外星飛船,答案并不是唯一的。因為這一現(xiàn)象還存在著我們可以設想以及所不能設想的其它可能性因素。比如可設想的可能性因素包括,暫時降落此地的直升機、熱汽球;陽光照射在有露水的草葉上所形成的反光現(xiàn)象;陽光透過云層空隙在地面上所形成的光亮現(xiàn)象,大面積石頭帶給人們造成的視覺錯覺仍至于海市蜃樓現(xiàn)象等等。同時還存在因我們自身認知的局限性而不能作出設想的其他潛在的可能性因素。而這些可能性因素是否能夠排除,與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本身是沒有直接關系的,而是與調查者的調查取證工作以及分析判斷是緊密相關的。也就是說,有能力證明白色物體就是外星飛船的,除了孟照國之外,就是調查者,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沒有能力來證明白色物體就是外星飛船。他們不能證明白色物體是外星飛船,也就不能不能用他們來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

第四節(jié):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具有盲目獵奇的心理。

從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當中可以看出,他們在“看到時”不說而在“聽到時”要說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當時全都沒有看清楚那個白色物體。雖然這是很好的“理由”,但看沒看清楚卻并非是他們當時說與不說的先決條件。雖說是沒看清楚,但畢竟他們當時是“看到了”,他們當時說與不說,都是他們的自由選擇,而這種自由選擇對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而言,肯定會發(fā)生有人在當時就說出了自己目擊經歷的這種情況。但事實上這種情況并沒有發(fā)生,這說明他們全都放棄了當時說出目擊經歷的自由選擇,而全部一致地選擇了當時不說出來。顯然,他們當時全部都不說的背后,絕非是因為當時沒有看清楚這么簡單,而是有其它方面的原因。

那么是什么其它方面的原因呢?調查報告統(tǒng)計了他們當時的四種“以為”:未溶的冰蓋、哪家的塑料大棚、墜落的靶機、探測汽球。不難看出,這些都是地球上的物品或自然現(xiàn)象,這其中有些現(xiàn)象是足以令人驚奇的,但他們當時沒有任何人說出這一經歷,就足以說明他們對地球上的物品或自然現(xiàn)象并不驚奇,完全提不起興趣,因此才導致他們當時全都選擇了不說出來。而他們在聽了孟照國與李洪海目擊外星飛船的神奇故事之后,感到無比的震驚,不僅紛紛回憶起來了自己目擊白色物體的經歷,而且興趣難抑,一個個都站出來有話要說。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白色物體是普通的東西或者說是“已知”的東西,還是神奇的東西或者說是“未知”的東西,才是他他們不說與說的根本所在。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對神奇事物是非常感興趣的。而他們在目擊白色物體時,是在不明飛行物知識信息傳播了十多年時間,而且正是在央視播放探索不明飛行物專題系列片期間,很難想象他們對外星飛船不會產生興趣。只要他們有興趣,就不可能排除他們知道外星飛船這方面的知識信息。而只要他們知道外星飛船方面的知識信息,就不能排除他們見到白色物體時會往外星飛船上進行聯(lián)想。但他們當時卻無一例外地全都沒有聯(lián)想到外星飛船,而一聽了孟照國講述的遭遇金屬怪物后才又頓時就全部者聯(lián)想到了外星飛船,這將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他們有四種“以為”,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他們具有求知與探索的精神,則會上前查證,但他們同樣也無一例外地全都沒有親自前往查證,這反過來證明他們并沒有什么求知與探索的精神。他們“親眼看到”這個白色物體時,興味索然,而一“親耳聽到”聽到孟照國與李洪海的目擊外星飛船故事之后,卻又興趣盎然,足見他們的興趣點根本就不在于鳳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體,而是僅僅只在于這個白色物體到底有多神奇。而且,他們對并不神奇的東西采取的是懷疑與否定的態(tài)度,這一點從他們自我否定當初的“以為”就足以證明。而對神奇的東西,他們一致地采取了相信與肯定的態(tài)度,這一點從他們站出來“作證”也足可以證明。這說明,他們都具有非常強烈的獵奇心理。而且這種獵奇的心理并不會導致他們要去驗證,只要是神奇的東西就相信,不是神奇的東西就不相信,是神奇的東西不惜幫別人說話,而不是神奇的東西他們就連看都懶得去看說都懶得去說。這就說明他們是在盲目地獵奇。

在盲目獵奇心理作用之下,他們站出來作證的目的,就絕非僅僅只是為了證明孟照國與李洪海沒有說謊這么簡單,而是通過將孟照國與李洪海的故事扶正這種手段,以此達到借雞生蛋的目的,證明他們自己也有幸看到了外星飛船。同時他們也為自己留有一條后路,那就是一旦孟照國與李洪海的謊言故事被人戳穿,他們因并沒有說看到外星飛船而進退自如,游刃有余。孟照國與李洪海反而成了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一個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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