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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下葬為什么要附墓志銘?不怕盜墓賊知道他是誰嗎?

唐高宗的墓志銘鐫刻在一塊高7.5米、每邊寬1.86米的石碑上,故該碑名叫《述圣紀碑》,碑文《述圣紀》由武則天撰文,唐中宗李顯書寫,共約5500余字(也有說8000字的)。

《述圣紀碑》立于乾陵司馬道西側(cè),朱雀門外西闕樓之前。

而武則天的《無字碑》則立于乾陵司馬道東側(cè),朱雀門闕樓南面,與西邊的《述圣紀碑》相對應、相對稱。該碑高7.53米,寬2.1米,厚1.649米。

墓志銘是古人用作悼念已故先人的一種文體。通常由志和銘兩部分組成。而不是為了讓盜墓者知道墓主人是誰,是為了給自己揚名后世及陰間先祖。

墓志銘把死者在世時持家、德行、學向、技藝、政績、功業(yè)等,濃縮為一份個人的歷史檔案,以補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國史的不足。

墓志銘包括志與銘兩個部分。志多用散文撰寫,敘述逝者的姓名、籍貫、生平事略;銘則用韻文概括全篇,主要是對逝者一生的評價。

當然,墓志銘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銘的。墓志銘可以是自己生前撰寫,也可以生前或死后由別人撰文。

現(xiàn)在在這近代以后,就算達官貴人下葬也基本上不用撰寫墓志銘了,基本上使用墓碑代替,在墓碑上面撰寫一些墓主的基本信息就沒有了,而一生的事跡和歌頌功績,這些都在追悼會上面通過挽聯(lián)寫出一些,然后通過祭文念出來,不過并不會帶到墓穴當中,所以墓志銘其實只是存在于古代的權勢貴族地位高的人使用。

從春秋戰(zhàn)國時期開始,盜墓之風甚囂塵上,從官府到墳主,用盡各種防盜手段,甚至包括下面要講述關于詛咒盜墓者的讖語,試圖讓盜墓者視為畏途,可謂用心良苦,比如,1995年出土于洛陽市東呂廟村的一合墓志銘,內(nèi)容大同小異,只是結(jié)尾一句:“吾殯后三千年有崔胸顯所破”。這是讖語,令人不寒而栗,“崔胸顯”是哪個?

反盜墓手段很多,但是墓志銘不是反盜墓手段。

盜墓原因無外乎求財和泄憤,針對盜墓,古人也是絞盡腦汁想盡一切辦法,比如隱蔽墓址,使盜墓者不知其處,比如用“疑冢”“虛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盜墓者的情形,再就是在墓中設置機關等等,但是墓志銘并沒有起到這種作用,不能起到反盜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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