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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搶劫156元后 不在山洞中潛藏14年(畏罪潛逃)

民警反復規(guī)勸家屬之后搶劫罪潛逃的劉某向公安局自首。在14年之前,我國湖北施恩市有一個劉某和他人一起去搶劫一個加油站,但是在搶劫加油站之后,僅僅獲得了156元的現(xiàn)金以及兩部手機,總共價值也不超過兩千元,可是他因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為了能夠躲避警察的追捕,就在大山里面的一個洞口安家,這一住就是14年。

搶劫加油站
在2009年的10月份,劉某正在朋友家喝酒,突然就接到了他姐夫的電話,姐夫說劉某的哥哥約他們兩個人有重要的事情見面,劉某就和朋友告別做這姐夫的摩托車,去一個專場附近等待劉某的哥哥,等到了一個加油站附近之后劉某的哥哥才說出來他們想要搶劫加油站。然后他們就準備好了一系列的作案工具,比如說黑頭套,白手套,還有手等等。

潛入山洞
最后他們一行人一共搶到了156元的現(xiàn)金,兩個手機,還有一個礦燈,加油站里的保險柜,他們用匕首以及隨身的工具破拆,最后沒有拆開,慌亂之下只能逃走,在逃竄的時候,他們飯飯買煙一共花了60元,最后每個人分了30元左右回家。當天晚上,當?shù)氐墓簿志徒拥搅藞缶渌右扇巳急蛔カ@,可是劉某直接躲進了大山里面,潛藏了14年之久。每天吃的都是自己種的玉米,土豆,白菜,另外山上有野泉水,不過在經(jīng)過家屬的勸告之后,還是選擇投案自首。

難逃刑罰
在這14年間,相關警方在劉某的老家多次進行蹲守,都沒有見到他的蹤影。終于是在2023年過年的時間,得到了劉某的主動投案,他早就已經(jīng)厭倦了在深山里的生活,現(xiàn)在等待劉某的是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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