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6日,《新生報》記者楊月梅探訪了謝宗芬。“那天開完減刑大會,謝宗芬被宣布當天釋放。謝宗芬對此感到意外。巧的是,那天正是她48歲生日。我見到她的時候她正忙著收拾行李,壓抑不住內(nèi)心的興奮,比往常多了許多話。
我問她,出去后打算到哪去。她表示不愿回到家鄉(xiāng)。她拿出幾張照片給我看。是她四川老家丈夫和兩個女兒的合影,還有一張是白寶山臨刑前與她的一張合影,照片上的白寶山表情木然,但謝宗芬卻在流淚。我問她,當時為什么哭。她說,是因為對白寶山愛恨交加,恨他為什么不聽她的話,要不的話,就不會去犯下這滔天罪行,就可以好好地生活下去,我們女人圖什么?就圖一個安穩(wěn)的生活啊。
我一直把她送到監(jiān)獄大門口。正巧遇到她以前獄友來接另外一個刑滿釋放人員。她們?nèi)齻親熱地擁抱在一起。那女的對謝宗芬說,你既然不回家,那就和我們?nèi)ナ幼影伞Vx宗芬沒有猶豫就答應了。白寶山,最早犯命案時間:1993年9月,最終落網(wǎng)時間:1997年9月5日,河北徐水縣人白寶山,1983年因盜竊入獄。在獄中,他就想著將來出獄后報復社會,討回獄中失去的青春。謝宗芬是白寶山情人,在在白寶山案中有無法推卸的罪責。
謝宗芬的一句話觸動了白寶山犯罪的神經(jīng),是她親手為白寶山縫制了裝槍的布袋她是在拿到白寶山分給她的12萬元,衣錦還鄉(xiāng)回到四川老家后,被抓捕的。謝宗芬,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05年4月26日,她因三次減刑提前出獄,出獄后謝宗芬不愿回到家鄉(xiāng),選擇了遠赴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