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作案刀具
陳世峰稱,他作案后把刀埋在了江歌寓所附近50米左右的一個施工現場。在當天回家的路上,陳世峰形容自己“非常緊張”,坐車都坐反了方向,快到家時陳世峰扔掉了沾有血跡的鞋。11月3日,陳世峰接受了警方的問話;11月4日,陳世峰把作案時的褲子、帽子扔在樓下垃圾場;11月5日,陳世峰把背包扔到了上野公園。但截至目前,警方仍未找到作案的刀具。
2、為什么要帶隱形眼鏡
根據警方提供的監(jiān)控錄像顯示,陳世峰在作案當晚沒有戴眼鏡,而檢方在陳世峰家的冰箱里發(fā)現了一個裝隱形眼鏡的盒子,因此,檢方質疑陳世峰當晚是故意戴了隱形眼鏡來掩飾自己的容貌。陳世峰表示,隱形眼鏡盒所在的冰箱是屬于劉鑫的。他11月2日下午去找劉鑫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和劉鑫商量一下怎么處理那個冰箱。對于“隱形眼鏡盒子是誰的”這個問題,陳世峰卻一直強調說肯定不是自己的,自己案發(fā)當日沒有戴隱形眼鏡。而在此之前,陳世峰還說自己和江歌鄰居對視了,既沒帶邊框眼鏡又沒帶隱形眼鏡,陳世峰這個慌撒得可是夠拙劣。
3、帶酒的目的
陳世峰在去江歌家的路上買了一瓶39度的威士忌,他說自己是想跟江歌一塊喝酒聊天,但檢方懷疑他是想喝酒壯膽以便行兇。陳世峰進一步解釋,當時自己在三樓喝酒等江歌的時候,盡量地把酒倒在蓋子里面喝,試圖證明自己就是想等江歌一塊喝酒。但是,此前警方卻在那瓶酒的瓶口驗出了陳世峰的DNA。
4、“不顧一切”究竟指什么
在劉鑫對陳世峰表示自己有新“男友”后,陳世峰發(fā)微信給劉鑫說,“如果你跟他好,我將不顧一切”。檢方則向陳世峰質問,不顧一切的意思是指什么?陳世峰稱是指“不顧一切把劉鑫追回來”,而檢方和劉鑫都認為陳世峰是意圖不軌,檢方便進一步質問:雙方對這句話的理解為什么會存在那么大的差異呢?陳世峰一開始裝聽不懂,“對不起,我聽不懂這個問題”。緊接著他又懂了,隨后解釋說,當時自己一邊打電話一邊發(fā)微信,沒有考慮具體的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