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少年們的死因警方和孩子們的父母一直存在爭議。由于警方在未有法醫(yī)專家指導的情況下急于進行挖掘遺體破壞毀損了現場,使得不能夠得到失蹤相關的重要情報,受到了非議。警方過早的斷定發(fā)現當時遺骸堆放、以及蓋著衣服這些細節(jié)是因為孩子們在山上迷路后為了取暖,甚至認為可能是低體溫造成孩子們的死亡。
但是青蛙少年失蹤事件的被害者家屬及住在臥龍山下的老人抗議:“平時把臥龍山當成游樂場所來回跑的孩子們,白天迷路而死亡這哪有道理?臥龍山本身與村子不遠,晚上在山里能看到村里的燈光。”
最終被認定為他殺后,警方動員了2萬名警力展開了大規(guī)模調查,而且還對200多件舉報和情報等一一進行了確認,但仍毫無收獲。
就這樣在沒有找到死亡原因和任何嫌疑人的情況下,時間到了2006年3月25日訴訟時效期到期。韓國殺人案的訴訟時效為15年,殺人兇手逍遙法外而大邱青蛙少年失蹤事件也成為了至今沒有解開的謎團。2011年,根據該事件拍成的電影,《孩子們/青蛙少年失蹤事件》在韓國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