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了一則懸賞公告,這則宣傳公告當中年僅19歲的被執(zhí)行人曹曉娜卻由于高顏值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人們傳統的觀念當中,法院的懸賞公告一般都是以重大刑事案件或者是比較復雜的民事糾紛有關,此次被執(zhí)行人曹曉娜的顏值卻成為眾多網友關注的主要方面,出現這種現象也反映當前社會日益增長的顏值文化已經越發(fā)嚴重,公眾對于顏值話題的討論也越發(fā)敏感。
在這里我們大家首先要明確的話題應該是,顏值并不應該成為我們去評價他人的所有標準,無論是在職場上,學校里還是在社交生活中,對他人的評價都應該有品德,才能和智慧這些方面來評判,而不是單純的去從顏值方面來決定他人,而且在法律案件當中,我們也應該去關注事件的事實依據,而不是去關注被執(zhí)行人的顏值。
同時我們也應該去理解,擁有高顏值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他人的第一印象和觀感,在某種情況下顏值或許也會影響到案件的處理結果,這種情況也應該成為法院在發(fā)布懸賞公告時需要考慮的一些因素,另外,這起事件的出現也讓人們不禁思考,如何在法律程序當中更加透明公正的處理顏值方面的問題,比如法官可以依據法律的事實來作出裁決,避免因被執(zhí)行人的顏值產生偏見。
此外,社會公眾也應該反思對顏值的過度關注和追捧,雖然顏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些人的美和吸引力,但是我們不能將其作為衡量一個人的標桿,也應該去注重他們的內在品質和才能,而不是去過分的追求某些人外在的顏值,最后在這里大家應該相信法律的公正與公平,無論被執(zhí)行人的顏值如何,法律都不會因為他們的顏值而做出不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