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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國電詐人員一般視情況先要拘30天

警方近期接收了大批從緬甸回國的詐騙人員,電詐人員通常看情況會先拘留三十天,對這些人審查,這期間是對涉嫌違法的人進行調查,如果在其中涉嫌到刑事犯罪的話,就會先進行刑事拘留三十天,如果有違法行為,但并沒有達到刑事犯罪這一種程度,會進行治安處罰,大部分是作出行政拘留,不會一律先行拘留30天。

近日前緬北桐廬區(qū)宣布清繳電詐之后,緬甸果敢加速將中國人遣送回國,云南保山市公安局羅安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保山市也收到150名從電詐騙園區(qū)回國涉嫌電詐人員,有一些人員是被解救出來的,有一些是因為壓力被迫主動將人員釋放。對于這些歸國人員,警方會先進行審查流程。

為了依法打擊今年電信網(wǎng)絡犯罪行為,我國公安機關對于緬北果敢自治區(qū)的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集團重要的頭目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公開作出通緝,11月16日,在緬甸眾多勢力的配合之下,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這三人成功被抓獲,移交到了我國公安機關,中緬聯(lián)合執(zhí)法也取得了重大的戰(zhàn)果。

近年緬北使我國的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形式極為嚴峻,通過公安機關的偵查發(fā)現(xiàn),以明學昌作為首腦的犯罪集團長期組織開設詐騙的窩點,公開武裝保護詐騙行為,對中國公民實施網(wǎng)絡詐騙的活動,詐騙數(shù)額較大,公安機關在高度打擊的態(tài)勢之下,仍然不收手和收斂,繼續(xù)大肆實施違法犯罪相關的活動,涉嫌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非法拘禁一系列暴力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緬北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團伙,會繼續(xù)緊緊盯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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