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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觸犯人身體的酷刑 犯人卻很害怕(古代酷刑)

宿囚是把人關在籠子里不讓睡覺一直到精神崩潰。在中國古代有這樣的一項酷刑,雖說刑具不會觸碰到犯人的身體,但只要一開始行刑,就足以讓行刑之人生不如死,整個過程可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表現(xiàn)的淋漓盡致。這項酷刑沒有皮肉的折磨卻能夠讓犯人們崩潰而死。

1.宿囚刑罰

其實這項酷刑的名字叫做宿囚,顧名思義就是把犯人囚禁起來,不讓他睡覺。這項酷刑是在唐代時候由索元禮發(fā)明出來的,但一經(jīng)實施以后,直接就被冠以了酷刑的標簽。根據(jù)歷史資料的記載來看,這項懲罰雖說不會把犯人的身體搞得是遍體鱗傷,但對受刑之人精神上的折磨卻非比尋常。

2.不許睡覺

大家都知道,一個正常的人每天最少要保證六個小時的睡眠,才可以維持身體機能的一個正常運轉(zhuǎn),但倘若三天三夜都不睡覺的話,精神就會接近于崩潰的狀態(tài),而五天都不睡覺的話,那可就是相當于一腳踏入了鬼門關,甚至有的人一晚上不睡覺第二天魂就已經(jīng)不是自己的了,當這個酷刑開始實施的時候,犯人就只能夠雙腳踏在兩根木樁上,呈現(xiàn)出站立的姿態(tài),一步也不能移動,又限制了精神又限制了肉體,再猛的人也扛不住。

3.雙重折磨

值得一提的是,在兩個木杖的下面還全都是毒蛇猛獸,只要一掉下去,等待他的結局只有死亡。隨時間一點點流,是犯人的心理和生理的雙重折磨之下,逼的是一心求死,用一個詞來形容這項酷刑,簡直就是殺人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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